8月1日,西南石油大学经管院“白水润胡杨”三下乡社会实践队在温宿县人民法院开展为期十天的实践活动,旨在通过本次活动使队员们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更深刻的理解。
实践活动的第一天,队员们被分配到了一个刑事案件的庭审团队,这是一个谋杀案,被告人面临着严重的刑罚。在庭审过程中,律师、检察官和法官之间的辩论,每一句话都充满了思考和权衡。法官在听取各方意见后,需要仔细斟酌才能一锤定音,结束一场完整的庭审。法庭上,律师法官的专业性与极强的逻辑思维能力令实践队成员们佩服不已。
在随后的实践中,实践队参与了多个不同类型的案件,有刑事案件,也有民事案件。在一起离婚案中,法官需要在保护儿童权益的同时,考虑夫妻双方的权益。这时,从而使队员们更加深刻的意识到法官除了要坚守法律,还需要有高度的人性关怀和智慧,这种平衡并不容易取得。在旁听过程中,实践队发现,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但法院和法官也有许多的难处:取证工作困难重重,知情人不愿吐漏实情;有关人员漠视法律,恃权凌法不配合;弱势群体忍气吞声,维权意识淡薄;当事人法律观念匮乏,因小失大……这一切都使实践队成员对法律行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由于队员们基础知识还并不牢固和充足,不能胜任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所以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他们体验了一些最为基本的日常工作,如整理卷宗、帮助法院工作人员查找与案件相关的文件、在诉讼服务中心了解相关案件与工作流程。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队员们参观了法院的档案室,这里记录了一个案件从立案到审理再到裁决的全过程;闲暇之余也到图书馆阅读了很多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和文献,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队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面找到了几个著名案件,并且通过查阅大量法律文献和法律条文,结合自身的实践能力,了解了一个案件的起因经过结果,并且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案,使队员们的专业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
社会实践活动给生活在校园象牙塔中的大学生们提供了广泛接触基层、了解基层的机会。深入基层同基层领导谈心交流,思想碰撞出了新的火花。从中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汲取了丰富的营养,理解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真正涵义,认识到只有到实践中去、到基层中去,把个人的命运同社会、同国家的命运联系起来,才是青年成长成才的正确之路。“艰辛知人生,实践长才干”。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们逐步了解社会,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发现了自己的不足。这在无形中使学生们对自己有了正确的定位,增强了其努力学习的信心和毅力。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本次活动使队员们对这十六字真言有了更深刻的体悟,生于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青年人更加应该意识到,一套完善的法律,一个健全的司法机关是建设平安中国,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美好愿景中不可或缺的先决条件。